【本報訊】「家暴刑事化,虐打妻兒要付代價」十多名婦女權益會成員昨手持標語及鮮花,在天水圍天恆邨默哀,悼念十年前當地發生滅門慘劇的死者金淑英及女兒。群福婦女權益會顧問鍾婉儀指,雖然近年民間對家暴的警覺意識提高,但部分婦女權益政策倒退,包括警方○九年起將家庭衝突事件重新分類,圖令家暴數字看似降低。
出席悼念活動的家暴受害者阿花(化名)原居廣東,○七與港人丈夫結婚後方知對方患精神分裂。丈夫○九年懷疑因「無食藥」多次虐打她,曾以電線綁手及用刀架她頸上威嚇。她報警求助,但警員落口供時竟然拋下一句「你哋都係假結婚啦」,令她大受打擊。阿花兩年前懷孕做產前檢查,被醫護人員發現情緒問題,轉介心理學家及社工跟進,正處理離婚手續。
鍾指,滅門慘劇發生十年,但社會對家暴問題的處理仍有改善空間。她批評警方對家暴問題冷漠,○九年起更改家庭衝突事件分類方法,只公布家暴刑事案件數目,令家暴數字由○八年七千多宗,大幅減至○九年二千多宗。她說,○九年家庭衝突案件總數為一萬三千六百多宗,去年升至一萬四千六百多宗。
警方回應,把家庭衝突案件分三類,包括涉謀殺、誤殺、強姦等罪行的家庭暴力(刑事)案件;涉普通襲擊等的家庭暴力(雜項);非暴力、非「破壞社會安寧」的家庭事件。當局處理家庭衝突個案時,着重及早識別問題家庭,適時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