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拆令儼如廢紙,發出五年後僭建物仍原封不動!旺角廣東道舊樓林立,天台、平台出現大量僭建物的情況極為普遍。劉先生便發現有建於天台的破屋長滿蔓藤,懷疑已日久失修,擔心結構不穩。「生晒草又破破舊舊,好似得番個鐵皮外殼咁,我仲見到有部生咗銹嘅冷氣機,睇到都覺得牙煙,冧落嚟實死得人多!」
屋宇署發言人指出,於○九年已向業主發出清拆令,由於期限已過,該署已根據《建築物條例》規定先後兩次向業主提出檢控,業主亦已被裁判法院定罪並判處罰款,發言人強調會繼續跟進個案。
發言人又說,任何人如在指定日期過後仍未遵從清拆令、而又無合理辯解,可被屋宇署按《建築物條例》規定向業主提出檢控。一經定罪可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一年。當局亦可安排政府承建商將僭建物拆除並向業主追討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