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老院涉疏忽

長者跌至「口腫面腫」,家屬質疑護老院疏忽照顧!有八旬長者入住屬高度照顧的護老院舍,早前卻突然無故跌傷,家人更發現院舍拖延一日才安排送院,且未有即時通知家屬。有立法會議員認為社署身為發牌部門應多加巡查及向院舍提供指引,同時公開違規院舍個案供市民參考,藉此推動院舍改善服務質素。

陳先生因工作關係未能照顧年逾八旬的母親,遂於大埔物色一間護老院,以為母親可獲更佳照顧。未料事與願違,陳發現母親竟於四年內三度跌傷,月前更跌至面部嚴重瘀傷,事後院舍將其母送院後竟未有主動通知,「跌親嗰日佢(護老院)打過電話嚟,淨係話我阿媽跌親,我都以為係小事,點知第二日醫院打嚟先知原來跌到成塊面瘀晒!」

高度照顧疑貨不對辦

其後,陳向護老院查詢,職員承認其母於院內跌傷,惟未知因由,陳質疑或涉人手不足,未幾已為母親安排轉往另一間護老院。有關護老院發言人回覆查詢時,僅稱事件已交由社署牌照部跟進,不作回應。

社署發言人證實,有關護老院屬高度照顧院舍,事發當日職員發現長者於房間跌倒,前額並出現兩處約兩厘米大小的紅腫,職員遂為長者搽去瘀膏及觀察情況,至翌日發現瘀腫有擴散及轉變,始召喚救護車送院治理。

發言人續稱,護老院職員於事發當日曾通知投訴人其母跌傷,惟送傷者入院時卻未有將傷勢轉變及被送往醫院一事及早通知家屬。牌照處已敦促護老院需按住客傷勢及時安排診治,以及早通知家屬,同時亦需使用註冊醫生處方及建議的藥物,並於意外發生後三天內向牌照處呈交報告。當局會於護老院申請續牌時考慮是次意外的調查結果,同時了解該院是否實施改善措施。

議員:荒天下之大謬

社會福利界立法會議員張國柱指出,高度照顧院舍的人手比例相對一般護老院為高,惟現時護老院人手比例仍難以密集式照顧長者,認為一旦發生意外,負責任的院舍應盡早及如實通知家屬詳情,「意外嘅嘢冇人想,但重點係之後點處理,如果要由醫院通知家屬,咁就真係荒天下之大謬!」

「老人院嗰邊可能輕視咗件事,如果有心查,應該了解番當時點解會跌傷,再做預防措施!」張國柱又直斥涉事院舍未有積極了解長者跌傷原因,建議社署多加巡查及向院舍提供指引,並於網上公開護老院的投訴個案資訊,藉此推動院舍提供更優質服務。

記者:詹海萍、伍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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