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於一二年搗破一個干擾食肆煤氣錶或電錶的「能源老千黨」,他們於○九年五月至一二年八月藉此方法少付約三百四十萬元的煤氣費和電費。集團主腦和六名涉案食肆東主,分別承認或經審訊後被法庭裁定串謀詐騙罪成,區院昨判主腦入獄四十三個月,而六名東主判監三個月至十九個月不等。七名男被告包括羅廣、蔡錦成、陳旺、蕭輝、黃文豪、蔡垂全及顏輝龍(四十至五十九歲),其中羅廣是集團主腦。
案件編號:DCCC 824/2013、DCCC 1/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