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女環保主任「洩密」候懲 恐失高職

【本報訊】環境保護署一名女環保主任,因工作關係得悉環保署長會參與的規劃小組委員會的議程,當中包括被列為機密的閉門會議議題,但她竟屢次在會議前,公然用環保署的電郵戶口,向從事城巿規劃顧問的男友人洩露有關資料。她昨於東區法院承認兩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獲准保釋,案件押後至四月二十三日判刑。

三十七歲被告馮詠詩,目前正被停職。她每月薪酬連津貼原本有八萬元,加上其工作表現向獲上級稱許,本來可望在事業上更上一層樓,但律師指,她被定罪後,相信不可能再於環保署甚至政府內任職。她原本被控四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控方在她承認其中兩罪後,不提證供檢控她餘下兩罪。

向友人透露會議內容

案情指,被告主要職責是準備環評報告,以供上級參加都會規劃小組委員會、鄉郊及新巿鎮規劃小組委員會會議之用,故她在每次會議前數天,都會先收到議程,當中包括將審議的發展計劃申請,甚至會議中會討論的機密事項。她分別於一○年八月二十四日及一一年七月二十日,透過環保署電郵戶口,將議程傳給她在港大攻讀城巿規劃碩士課程時認識的一名徐姓男同學。徐在中電控股有限公司任職,並同時經營城巿規劃顧問業務。

惟裁判官指,案件涉及違反誠信,若輕判將令公眾對政府部門失去信心,但考慮到被告認罪,所洩漏的資料亦僅限會議議程,故會先讓被告保釋,等候其社會服務令報告後才判刑。

案件編號:ESCC 239/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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