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與乘客互毆 小巴司機守行為

【本報訊】小巴司機疑拒絕男乘客在禁區落車,結果遭對方涉嫌指罵和襲擊,有關片段早前在網上熱播,而司機之後停車與乘客打鬥,其後一同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非法打鬥罪,乘客另被控襲擊致成身體傷害及在小巴上作不守規矩的行為兩罪。兩人在觀塘法院再提堂,司機獲撤控,裁判官判他自簽一千元守行為一年。乘客不認罪,獲保釋至四月廿八日案件開審。

小巴司機林少安(卅五歲)昨承認的案情指,一名男子於一月廿一日下午二時許在油塘登上林駕駛的小巴,其後要求在太子道下車,但林因該處屬禁區而拒絕。兩人爭執起來,林和該男子隨後下車打起上來,該男子曾多次打林的面部,林亦擊中該男子右眼,兩人其後被捕。

案件編號:KCCC 540/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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