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記錯配 路署驗收求其

根據法例,車道「讓」或「停」的交通標誌與道路標記必須相符。不過,劉先生日前駕車途經沙頭角公路禾坑段、近萬屋邊的路口時,發現交通標誌顯示「讓」,而道路標記則為「停」,令駕駛者無所適從。劉事後於網上街景地圖發現,數年前上址的道路標記為「讓」車路口。

本報轉介始更換

路政署發言人表示,該署早前確於上址進行道路標記更改工程,承建商未有即時更換一個「讓」字交通標誌,獲本報轉介後,已即時指示承建商進行更換。

「路政署驗收咁求其,簡直斷估!」劉先生批評承辦商工程人員及部門驗收人員工作一條龍出錯,質疑司機一旦依從錯誤交通標記,隨時慘遭警員抄牌,要求部門徹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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