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週刊》被控誹謗 再申延交抗辯書

【本報訊】「第三世多杰羌佛」義雲高的弟子陳寶生,不滿香港鳳凰衛視旗下刊物《鳳凰週刊》於去年十月刊出一篇有關義雲高的封面專題報道,並於去年十二月入稟高院控告該刊誹謗,被告提交抗辯書的期限原本早已屆滿,但法庭早前兩度延長期限至昨日。被告昨第三次向高院申請延長期限,聲稱因案情複雜而要用多廿一日準備抗辯書,但聆案官只批准延長期限十四日,若被告在四月十四日未能呈交抗辯書,被告將不可抗辯。

義雲高弟子入稟

原告陳寶生,法號「恆生仁波切」。兩名被告包括《鳳凰週刊》東主兼出版商香港鳳凰週刊有限公司、及該刊主編師永剛。被告的律師昨稱,涉案報道篇幅龐大,且涉及很多不同的消息來源,被告暫時收集到的有關文件已多達三千頁,抗辯書草稿亦超過五十頁,因案情複雜,故要求將呈交抗辯書期限再延後廿一天。

原告的律師則反對指,被告先前已經獲兩次延期,法庭不應再讓被告第三次延期。聆案官最後只准延期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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