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水阻營業 商戶損失待點算

【本報訊】又一城變水城,商戶當災。位於又一城G樓層的食肆王家沙,店舖部分桌椅置於店外露天地方,負責人葛先生憶述,前晚正值晚市黃金時段,座無虛席,店外更大排長龍,起初只有小量水滴由天花滴下,已有客人提早「埋單」,豈料頃刻間大量雨水「倒水咁倒落嚟」,坐露天座位的食客慌忙走避,混亂中有食客疑乘機「食霸王餐」,未結帳便離去,損失有待點算。

商戶倘遇天災可索償

由於昨晨商場內積水未清理,做早市的食肆仍未能如常營業,損失慘重。其中一間咖啡店負責人梁小姐稱,店舖平日早上約八時開門做生意,但店舖因積水要清理,延至昨午才能營業。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稱,商場租戶通常會購買「綜合保」,如遇天災造成商場水浸、滲水,導致貨物受損,可以按貨物價值獲得賠償。如果保險賠償不足以彌補損失,租戶可再向商場業主索償,但只限追討賠償不足的差額,絕不能雙重索償。

他又謂:「酒樓餐廳營業額比較平均,一晚少咗幾多人食好易計,但時裝店客人今日唔買聽日都可以買,就好難計損失!」他補充,商場業主本身會購買第三者財物及人命傷亡保險,可應付租戶或商場顧客因天災、意外造成損失或傷亡的索償。保險界立法會議員陳健波則提醒市民,商場已發出廣播呼籲顧客離開,一旦發生意外,留在商場的市民將難以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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