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制度繁複落後,嚇窒本土創意。前特首「貪曾」曾蔭權爵士強調創意產業,今年施政報告又提到推廣本港成為首屈一指的知識產權貿易中心,惟本港專利制度未有並駕齊驅,目前仍沿用九七年的「再註冊」制度,申請程序繁複費時,折騰本土創意企業,不少人因申請需時延遲推出設計,甚至放棄申請。香港專利師協會表示,本港專利制度遠遠跑輸鄰近地區,多個先進國家已採用的「原授專利」制度,簡化程序有助科研發展,惟知識產權署稱政府最快要到二○一六年才實施「兩制並行」新制度。
「啲發明一日未有保障(成功申請專利),一日唔敢曝光。」從事廚具設計廿六年的汪恩光,在全球擁有逾二百項專利,惟提起本港專利申請,卻令他為之氣結。他指新設計一定要搶食頭啖湯,但現時本港的「再註冊」制度動輒需時數年,令產品推出市面受拖延,亦因未有專利保障,新設計在行內的展銷會往往飽受假貨「欺凌」,令他多年來積極打假。
四年前開始研發防水藍芽耳機的John亦因專利申請「搞到好頭痕」,「申請專利咁轉折,整得嚟我已經出第二代啦!」他憶述,發明於外國拍賣網出售初期,不少人向他查詢香港專利問題,但他發現本港制度「超麻煩、使嘅錢亦唔少!」往往要花上四、五年時間為一項發明申請專利,但科技日新月異,到申請獲批時可能科技發明已不合時宜了。
小本經營的John惟有放棄申請,靠不斷提升產品以防商家抄襲,至今耳機已發展至第四代,John考慮在申請台灣專利,「台灣平啲、易啲申請,香港就唔諗喇!」
據本港現行「再註冊」制度,申請人若要為產品申請專利保護,須先向政府認可的三個「指定專利當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英國專利局及歐洲專利局)提交專利申請,之後回港「再註冊」,向本港專利註冊處遞交資料進行形式審查,方可令產品在本港獲專利保護。
由於外地專利當局審批需時,加上本港註冊程序,業內人士指整個申請程序一般要四至五年,而標準專利有效期為二十年,所需費用約十萬至三十萬元。去年在本港申請標準專利的個案有近一萬四千宗,批出專利六千五百多宗;今年首兩個月申請近二千宗,約一千宗獲批。
然而,不少先進經濟體如英、美、德、日、南韓等地均已採取「原授專利」制度,以本港擬設立的「原授專利」制度下,申請人可直接向專利註冊處提交申請,當局會將實質審查工作外判予其他專利當局,令本地申請人毋須先向其他專利當局申請,便可直接在本港獲得專利保護。
「制度落後得好緊要,拖垮埋本港嘅科技發展;令本地申請者嘥時間、嘥錢!」香港專利師協會會長陸地批評,「再註冊」制度程序繁複費時,不少申請者嫌麻煩而放棄,目前申請者中只有一成多是本地企業,「淨係計本地註冊費用係唔高,但申請者要去外國搞,用好多錢,咁樣係明恰中小企!」他指同屬「亞洲四小龍」的南韓已發展成熟的專利制度和審查,令其高增值的科技研發近年大躍進,新加坡最近亦已改用「原授專利」,香港需盡快與時並進。
知識產權署發言人回覆,「再註冊」制度於九七年六月設立,當時專利權事務指導委員會考慮到「原授專利」制度成本高昂,故當時政府採納「再註冊」制度。
然而,去年二月,政府公布香港專利發展的未來路向,決定設立「原授專利」制度及維持「再註冊」制度,視乎修訂法例及籌備工作進度,新專利制度可望最早於二○一六至一七年實施。
文:陳淑珍/圖:甘偉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