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強嬸逆佔「漢廬」敗訴須遷

【本報訊】被發展局列為三級歷史建築物、屋齡逾八十年的元朗新圍村村屋「漢廬」,原業主於○八年出售予曾經營「明月山」骨灰龕場的上市公司譽滿國際旗下公司。新業主其後要求聲稱居於上址逾五十年的老婦「強嬸」遷出,老婦反指自六一年起佔用上址而提出逆權侵佔,雙方為此對簿公堂。案件去年八月在高院審訊後,法官昨日裁定新業主勝訴,而被判敗訴的強嬸則面臨迫遷,她昨受訪時聲言絕不會搬走,「死都要死喺度」。

「賠錢都要啱我心意」

原告Civic Limited是譽滿國際的子公司,被告包括現仍居上址的七十八歲「強嬸」余綺妙、她兩名兒子謝民裕和謝民富等。記者昨午造訪強嬸時,她表示仍未獲律師通知結果,當她得悉敗訴後,表現得扯火勞氣。她隔窗向記者強調,入住近六十年來從未有人來收租,起初連差餉地租也是她繳付,後來更連差餉單也沒有收到。

她表示法庭判她要搬走,她仍要死守「漢廬」,「唔會走!唔會搬!死都要死喺度!」就算獲地主賠錢,都要跟兒子商量才作決定。她說:「賠錢都要啱我心意先得!」

根據庭上證供,「漢廬」於一九三一年由其中一名業主黃禮漢興建,後來黃氏與家人移民三藩市,並在五六年於當地去世,其遺產輾轉交予媳婦李金英(現八十六歲)管理,李於○八年以二百萬元售予原告,原告在一一年興訟要求收回上址。

官指原告證供可信

法官判決指主要證人分別是李金英及強嬸,二人年事已高,認為李的證供較可信,故採納原告一方說法。被告與家人是在黃禮漢移民前,在黃同意下搬入以看管「漢廬」,之後李和黃家後人不時返港探望被告及察看房子情況;李亦曾兩度將出售「漢廬」的意願告知強嬸,強嬸當時更表示與兒子申請到公屋便搬走。因此地主是從沒放棄看顧「漢廬」,故被告並非完全獨佔上址。

案件編號:HCA 225/2011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