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卅八歲無業父被指自親女兒九歲開始,四年內五度性侵犯女兒,以手指或假陽具插入其下體,甚至曾嘗試與女兒性交。他上月被區院裁定非禮罪成,判監五年半,但其女兒之後改口說是誣告父親,他亦以此提出上訴及申請保釋,惟警方卻揭發他涉嫌教唆女兒翻供,又製作了一份「翻供指南」給女兒,臚列出被查問時應作的標準答案。上訴庭明言女童翻供的真確性成疑,未見有充分上訴理據,故拒絕其保釋申請。
上訴人於上月被裁定兩項非禮罪成,但住女童院的受害女童在被告接受判刑前,突寄信母親說她在庭上的證供全是「講大話」,指父親從沒非禮她。當時法官指已判案,上訴人可提出上訴。他早前便以此理由申請上訴欲推翻定罪,前日亦申請保釋,惟遭上訴庭駁回。上訴庭昨頒下判詞解釋原因,並爆出被告指女兒翻供的新證據,有涉及妨礙司法公正之嫌,企圖促使女兒改口承認自己誣衊父親。
上訴庭判詞指,警方在上訴人指稱女童寄信翻供後,對事件展開調查,但女童在警誡下對此三緘其口。之後警方搜查女童母親住所,竟搜到一份「給×××(女童姓名)的指南」,筆迹與上訴人極相似。該「指南」教導女童翻供步驟,要她先向社工透露自己受困擾致失眠,社工查問時就要說自己說謊誣陷父親。「指南」又教女童要經常提起自己想念家人及擔心父親,更提醒她無論何人問起,都要說法一致。
「指南」更為女童準備好如何解釋誣衊父親的原因,要女童說因自小受父親打罵,又硬被送到加拿大讀書,加上曾被父「屈」偷錢,「他這樣屈我,我便決定屈他一把報復,好讓他感受一下被人屈的感受」。警方向女童母查問,對方未能解釋「指南」為何會在家中出現。
上訴庭表示,女童翻供的真實性令人懷疑,故現階段不認為上訴人有充分的理據。至於上訴人又指自己患有中至末期急性白血病,希望保外就醫,上訴庭亦指他未能提出醫學報告作證明,而且他在獄中亦可獲相應治療,故拒絕讓他保釋。
案件編號:CACC 68/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