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繼本報早前報道有韓國當地導遊投訴本港領隊越洋「搶飯碗」,無牌兼任導遊後,香港旅遊業議會亦接獲巿民投訴懷疑帶越南團的導遊無牌,旅議會經向越南旅遊局了解後,正式向會員旅行社發出通告,提醒會員必須按法例要求,選用持牌或合法註冊的服務供應者,包括領隊、導遊及司機等工作人員。不過,旅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補充,越南當局暫無發現港團有違規情況。
旅議會發出的通告指,越南國家旅遊局提醒香港旅行社,凡前往越南的旅行團,團隊使用的導遊都必須是當地持牌導遊。有韓國導遊曾表示,前往當地的香港旅行團,有些團隊的導遊由隨團領隊兼任,並沒有使用當地合法註冊的導遊,因而影響對團員的保障。
旅議會提醒會員,為保障會員和旅客的利益,會員必須嚴格遵守議會第214號指引,由持牌供應者供應產品或服務(修訂)的規定,在安排旅遊產品或服務時,必須按法例要求,用持牌或合法註冊的服務供應者,包括接待社、酒店、旅遊車公司、工作人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