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衞生署發現一款用作紓緩喉嚨不適的中成藥,其產品標籤及說明書雖有列明含有毒成分的「山豆根」,但沒有寫明預防措施,故不符合法例要求,該署已指令該藥的持牌中成藥批發商回收有關藥物,暫未收到相關的不良反應報告,會繼續調查事件。
衞生署從市場監測中,發現該款在內地製造,名為【聯星】「喉疾靈」的註冊中成藥的標籤和說明書不符合法例規定內容。該藥含有《中醫藥條例》(第549章)(《條例》)附表1的中藥材「山豆根」為其中的一種有效成分,但該署初步調查發現,上述中成藥的標籤或說明書欠缺一半以上的主要有效成分名稱、藥品商標文字、及使用含《條例》附表1成分的中成藥時須採取的預防措施,故未符要求。
發言人解釋,載列於《條例》附表1的中藥材是較烈性及含有毒成分,銷售和服用這些藥材必須非常小心。「山豆根」含有槐屬生物鹼,過量服用可能引致腸胃問題,如嘔吐和便秘等。因此,衞生署已指令該藥於本港的持牌批發商「聯星藥品有限公司」回收該藥,並會將個案轉介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考慮作紀律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