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港行動」促23條立法

【本報訊】「愛港行動」昨日由維多利亞公園遊行至政府總部,促請港府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主辦單位指高峰期有約一百五十人,警方指遊行高峰期時有五十五人參與。「愛港行動」召集人陳淨心引述網上分享軟件FOXY揭露的資料,指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在○五至一一年間業務虧蝕,仍可向部分泛民政黨、天主教香港教區前主教陳日君及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提供政治獻金達六千萬元。

疑外國勢力干預香港

她續指,最近有「港獨」分子指罵內地旅客及衝擊駐港解放軍軍營,「維基解密」亦披露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對香港反對派甚關注,質疑外國勢力干預香港。

她說,澳門○九年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至今社會穩定,不認為有礙民主及言論自由,因此促請港府就《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加以規管。

《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港府應自行立法禁止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政府、竊取國家機密、外國政治組織在港舉行政治活動,以及香港政治組織與外國政治組織建立聯繫,但無訂明何時完成立法,港府○三年曾啟動立法程序,但因五十萬人示威反對而擱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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