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的士司機自稱「小男友」

【本報訊】年輕的士司機成為相熟女乘客的秘密情人後涉嫌將她強姦案,辯方昨在高院盤問女事主X時,道出另一版本,指案發時被告曾與X在澳洲的男友通電話,對方得悉X與被告「仍在一起」,X為想維繫與男友的關係才誣衊被告強姦她,X對此否認。辯方又指案發前一日X更曾與被告兩度性交,X承認有此事;但她對於辯方所指,被告其實一直是她在港的「小男友」而非秘密情人,X則反駁「小男友」只是暱稱,解作「年紀比她小的男性朋友」。

X指被告母奪刀架頸

廿五歲被告陳鎮昇,被控於一二年十二月廿八日至廿九日在他大嶼山家中強姦現年廿七歲的X。X昨作供期間曾數度哽咽,更向法官稱頭痛需休庭片刻。

X供稱事發當晚,被告在車上強搶她手機並拉她入被告家,期間拉扯她頭髮及將她頭撞向衣櫃,她曾逃到被告父母房求救,惟被告到廚房拿出菜刀揮舞。父母表示要報警,被告即回應:「報警啦!我要斬死X,我寧願坐監!」X指被告母親趁被告把菜刀垂下時,即奪去菜刀架於自己頸上,並稱:「我死啦!我唔識教仔!」

X最終奪去菜刀並放於枕頭底,但她擔心會有流血事件發生,遂跟隨被告回房間,最終被強姦。

X續指,期間居住澳洲的男友兩度致電她,扣起她手機的被告接聽時說「佢(X)一直呃緊你」,之後他把手機交給X,X即向男友道歉並指遭被告困住及毆打,但她當時不敢叫男友報警,因怕被告會傷害她。直至早上七時許,X向被告假稱肚痛而走出客廳求救,最終由被告二姐送她離開。

案件編號:HCCC 22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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