屢捲澳門刑案 曾遭法院通緝

【本報訊】生於澳門的羅傑承背景複雜,多年來官非纏身,是非不斷,更曾遭人斬斷手筋。除涉歐文龍巨貪案外,羅曾於九九年捲入澳門刑事案,被控涉嫌偽造文件,判囚兩年三個月。羅傑承前日反駁稱自己當時曾親身赴澳接受案件聆訊,法院最後判其勝訴,惟本報翻查昔日多份澳門報章,均曾報道羅九九年未有出席聆訊,羅被法院判處濫用信用罪名成立後,更遭澳門法庭通緝。

偽造文書判囚 澳法院拒查詢

據澳門傳媒九九年的報道,當年羅傑承被判濫用信用罪名成立,判囚兩年三個月,並須賠償兩間公司三百萬元款項及利息。由於他未有出席該次聆訊,被澳門法庭通緝歸案。不過,羅前日在記者會竟反駁曾被判罪名成立的指控,聲稱曾出席○三年的澳門初級法院聆訊,並取得勝訴,更提供案件編號。

本報曾致電澳門初級法院查詢,惟法院表示除非案件相關人士,否則不能取得判詞,並敷衍要求記者提出書面申請,法院再視乎情況審批,拒絕透露案情,令人質疑有人「冚埋」事件。

另外,至九四年,羅再度惹官非。有澳門報道指他涉嫌商業訛騙及開空頭支票於澳門被起訴,及後被法庭判處罪名不成立。同年他開拍電影《灣仔之虎》時,涉嫌恐嚇電影導演,在香港法院被起訴,被判無罪。

除了官非纏身,羅傑承亦曾遭人街頭追斬。九五年十月十八日,羅與朋友在尖沙咀東部一間夜總會消遣,離開時被數名大漢揮刀襲擊,他走避不及,身中三刀受重傷,雖然保住性命,但右手四條手筋全被斬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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