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十五歲少年涉嫌在住所梯間從後箍頸襲擊下課回家的十三歲女童,再疑強行帶女童返家非禮及拍下裸照,並以裸照威脅女童不可報警。該少年被控非禮、非法禁錮、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刑事恐嚇四罪,昨被解往九龍城法院兒童法庭提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押後至本月卅一日再訊,下令將被告還押。庭上披露被告另涉一宗襲擊同廈一名十二歲女童的案件,原定昨日判刑,但因應他干犯新案,判刑亦須押後。
控罪指被告於本月十四日在荔枝角荔欣苑一大廈梯間襲擊女事主X,並在大廈一單位內禁錮和非禮X。被告另被指威脅會將X的裸照上載至社交媒體,以恐嚇X不可報警。
據悉,被告與X住同一大廈,案發時從後箍頸襲擊X,挾持X步行廿三層到自己家中,並將X綑綁屋內非禮,並在洗手間內拍下裸照,最終被告因母親返家,遂帶X離去。
控方原申請將案押後至下月廿八日,以索取法律意見,決定控罪是否合適、案件審訊地點等。由於被告涉及另一宗襲擊案,法庭早前為他索取精神及心理醫生報告,故控辯雙方均希望參考該報告,裁判官遂押後至本月卅一日再訊,以決定是否提供該報告,將被告還押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看管。
至於就該宗襲擊案,被告涉於去年十月在同廈從後打一名十二歲女童頭,他承認普通襲擊罪,押後至昨日判刑。裁判官引述感化官建議寬鬆處理該案,但考慮到新案情況,故將該案押後至下月廿八日再處理。
案件編號︰KCCC 700114/2013、700028/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