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選舉最快8‧31舉行

【本報訊】澳門行政長官崔世安昨日頒布行政命令,將今年六月廿九日定為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選舉日,而按照法律規定,澳門行政長官選舉日須於選委會選舉日,最少六十天後的周日舉行,換言之,澳門第四屆行政長官選舉最早可於八月三十一日舉行。

澳門新一屆選委會將由四百人組成,分別來自四大界別,而除了政界五十人及宗教界六人外,其餘三百四十四人均由選舉產生。

澳門行政公職局較早前已公布,今次合資格參加選舉委員選舉的法人總數共有八百二十五個,其中文化、教育、專業及體育界的法人選民為最多的五百二十八個,合共推選一百一十五名選舉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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