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得過初一,躲不過十五,富商劉鑾雄及羅傑承捲入澳門巨貪案,儘管前者不斷以病為由拒絕出庭,後者也在宣判日藉病玩失蹤,結果還是逃不過被判囚的命運。畢竟,這個世界是有法律和公義的,哪怕富可敵國,也不可能隻手遮天。
當然,五年三個月的刑罰依然不足以反映罪行的嚴重性,而更令人非議的是,港澳之間沒有引渡協議,兩人只要不涉足澳門,便有機會避過刑罰,這個巨大的法律漏洞一日不堵塞,富豪權貴依然可以逍遙法外。再說,今次判決並不表示世紀巨貪案已經完結,還有不少內幕未被揭發,還有幕後老虎未曾曝光。最耐人尋味的是,該案二○○六年由香港廉政公署揭發,為何後來由澳門接手?前特首曾蔭權爵士在任時不可能不知道案情,為何還敢在眾目睽睽之下於一一年四月與劉鑾鴻等富商豪遊澳門,而且一同參觀涉案樓盤?
一個個無法解開的謎團,留下一個個巨大的問號,若說此案沒有人在幕後操縱和包庇,恐怕沒有幾個人相信。歐文龍充其量只能算是大蒼蠅或小老虎,真正的大老虎還沒揪出來,反腐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內地反腐風暴浩浩蕩蕩,港澳豈能例外,只有將幕後大老虎繩之以法,世紀巨貪案才算圓滿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