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電視網絡(港視)主席王維基日前批評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通訊辦)拒絕保證佢將來用其他廣播制式不會違法,令他無法推展其流動電視服務。通訊辦通訊事務總監利敏貞尋日就反擊,點名批評王維基混淆監管機構與受監管持牌人角色,指一個持牌機構竟然要求規管機構保證日後唔可以告佢違法,直斥王維基「當咗自己係通訊辦」,而通訊辦就變咗做持牌人。利敏貞嘅講法,就好似一個持流動小販牌照嘅街邊小販,打算用其他形式經營而又要求執法人員保證唔會檢控佢,確實荒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