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位於深水埗桂林街與大南街交界的一幢舊樓前年接獲屋宇署通告,要求清拆上址僭建物,該舊樓的業主立案法團遂入稟區院,要求上址天台屋的十三戶交出單位。案件早前在區院提訊時,其中六戶被指沒有抗辯理由,被下令要在今年二月十一日前搬走,但另外四戶因指稱會申請逆權侵佔,聆案官將案延至昨日再處理時表示,因本案需開庭審訊,遂給予與訟雙方五個月時間準備,待交齊申索及答辯文件後再排期開審。
原告是該舊樓的業主立案法團,由法團委員蔡毅進作代表;被告是上址其中十一戶天台佔用人,而表示會申請逆權侵佔的四戶代表分別是歐燦林、丁錫權、黃耀權及歐張秋。協助住戶的社區組織協會社區幹事呂綺珊指,現時十三戶中已有兩戶遷出,仍有十一戶共廿二人未遷出。
案件編號:DCMP 1968/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