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衛視女主播沈星去年入稟高院要求頒令禁制,曾擅闖她香閨的內地男商人李軍繼續滋擾她,而李其後亦向法庭承諾不會聯絡或接觸沈。惟李最終違諾,在過去半年至少卅八次致電和發手機短訊予沈,更揚言「我手上有幾張牌是也可以毀你一輩子的……已經夠狗血的了!」法官昨在李缺席下,裁定他藐視法庭罪成,判他入獄六個月但緩刑兩年,另罰款十萬元及需支付訟費予沈。法官稍後會以判詞下達理據。
原告沈星,被告李軍,李昨無應訊亦無派出律師。沈的律師表示,李於去年九月透過律師向法庭承諾不會直接或間接聯絡沈,但李在過去半年內不斷故意接觸沈。李就涉嫌擅闖沈住所而遭刑事檢控,他在去年底雖獲撤控,但法庭下令他需自簽守行為兩年,李在之後至今年一月間,致電廿次及發手機短訊九次予沈,沈遂興訟指李藐視法庭;惟之後李仍致電七次及發短訊兩次,短訊中更涉威嚇。
庭上透露,李在去年十二月廿六日於短訊稱:「你改口供,民事訴訟中假口供也要追究刑事責任,懂不?我的律師讓我對你進行兩項訴訟,我選擇沉默。我手上有幾張牌是也可以毀你一輩子的……已經夠狗血的了。畢竟也曾相愛過,沒你那麼兇狠,在監獄呆了十天,幾個月晚晚不能安眠,在痛苦中。」而在本月五日的短訊則指:「在我人生最好的年華時,害我身敗名裂,還在搞我,你的報應也快到了!」
沈又曾在一月十五日接獲來電時,提醒李曾承諾過不能致電她,但李答:「開玩笑,你把我整得夠慘的啦。」沈於同月廿五日再接電時又再提醒李,李回答:「怎麼違法啦?你跟我是甚麼關係呀!你怎麼這麼絕情呀、這麼無情、這麼冷漠呀?」律師指這可見李毫無悔意,即使沈已提醒他要守諾,李卻回應「開玩笑」。律師又揭露,沈因事件要向心理學家求診,又有創傷後遺症,現時害怕接觸李軍及媒體。法官最終判李可獲緩刑機會,但重申若李在緩刑期內再犯便需即時入獄。
法律界人士梁永鏗解釋,法庭一般是要收到通知才會知道有人違反法庭命令,而被控藐視法庭的人,他可以不出庭或不派律師應訊,換言之是代表他不作抗辯。但當他被判藐視法庭罪成及判罰後,便需負上刑責,若法庭判他入獄他卻離境,法庭便可頒令通緝他歸案。
案件編號:HCMP 362/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