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女教師涉造假評分判無罪

【本報訊】女教師前年在香港航海學校擔任英文科主任期間,被指向考試及評核局呈交虛假的學生高中文憑試英文科口語校本評核之評分紀錄表,被廉政公署控以一項使用虛假文書及兩項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罪名。她否認控罪,經審訊後昨在東區法院被裁定全部罪名不成立。

三生「失憶」 證供多疑點

卅四歲被告謝凱琳,被控於二○一二年四至五月間,向考評局呈交三份香港航海學校學生的中學文憑試英文科口語校本評核報告及副本。裁判官昨指,控方傳召三名當時就讀航海學校的學生作供,但他們對兩年前的考評狀況似乎不太關注,甚至記憶模糊。其中有人堅稱沒參加過評核,但辯方又能提出相關的錄影片段;有人承認記不起自己曾否參加過被指是虛假評分紀錄內所指的那次評核。裁判官認為三人的證供內存有大量合理疑點,在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原則下,裁定被告所有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ESCC 398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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