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設有「公務員公共房屋配額計劃」,每年供符合條件的公務員申請公屋或居屋,不過,一名隸屬康文署的公務員年前向上級遞交申請,文件其後竟不翼而飛,無辜喪失申請資格,康文署僅承認文件或在運送期間遺失,卻無任何補救措施。立法會議員指「計劃」現有處理程序未能與時並進,建議透過電子化以改善處事效率及安全性。
現時公務員可按聘用條款、薪酬、服務年資與個別房屋福利計劃的條款及條件享有房屋福利,如每年供合資格公務員申請的「公務員公共房屋配額計劃(一般配額)」(下稱配額計劃)便屬其一。任職泳池救生員的劉先生(化名)指,早於「一一/一二」年度已開始申請,按程序遞交填有個人私隱的表格後,會由康文署轉交房署,數個月後便接獲房署發出的認收函件卡(俗稱白卡)以證明申請已獲處理。
劉首次申請未獲分派單位,遂於「一二/一三」年度再接再厲,但事隔多月仍未獲房署發出白卡。劉向康文署查詢後,署方始承認已遺失表格,但聲言不能補交,只着劉填寫新一年度的申請表。「除咗『抱歉』同叫我申請出年(配額)之外,佢哋講唔到邊個唔見咗我份表,又冇其他嘢補救!」劉不滿白白喪失了一次配屋機會,部門亦未能對保障員工的私隱作任何承諾。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發言人證實,申請人於一二年底透過所屬泳池向分區康樂事務辦事處遞交申請表,但職員未有發現有關申請紀錄,泳池職員其後則在文件檔案中發現有關申請表副本,估計表格或在泳池處理期間遺失,又或於送交分區辦事處期間遺失。
康文署已向警方及私隱專員公署申報事件,並強調一直定期提醒組別主管須確保職員小心處理文件收發。當局因應事件已檢討「配額計劃」處理流程,加強每個步驟檢收工作。至於申請人「一二/一三」年度的申請,則因該年度申請已於接獲查詢時結束,而「一三/一四」年度計劃亦已展開,故未能作進一步安排。
「雖然話係人為失誤,但件事都反映咗部門之間文件派送有問題!」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委員梁志祥指出,遞交文件後部門發出「白卡」始證明申請的方式費時失事,而現時不少政府部門接受市民申請後,皆可即時以電子方式處理,反映部門處理公務員申請公屋程序大有改善空間,倘能將申請電子化,亦能大大減低私隱被洩的風險。
記者馮國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