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偉業非法集結罪成罰六千

【本報訊】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陳偉業去年元旦遊行後,涉嫌再召集群眾在中環皇后大道中聚集阻塞交通,令部分司機被堵住十多分鐘至個半小時。陳事後被控舉行違法遊行及參與非法集結兩罪,案件在東區法院審訊後,裁判官昨裁定他舉行違法遊行罪名不成立,但參與非法集結罪名則成立,並判罰款六千元。陳表示會與律師商討是否提出上訴。

違法遊行不成立

裁判官裁決時表示,不能單憑被告陳偉業(五十九歲)當日在現場手持擴音器說幾句話,就斷定他是在組織群眾集會;但警方在現場封路又作出警告,被告仍選擇留下參與,確屬違法。裁判官稱,尊重被告為保衞心中核心價值而遊行示威的自由,但事件令交通癱瘓,多名的士司機受影響,「可能佢哋嘅核心價值就係搵多啲錢收工返屋企」,故希望被告亦尊重他人的意願,又指過激的示威或會影響市民生活及支持,可能會適得其反。

案件編號:ESCC 2395/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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