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分租政府地 青衣鄉會踩界

會所以短期租約承租政府土地問題年來爭議不斷,同樣以一元象徵式租金承租政府土地的青衣鄉事委員會,聲稱繳交一千三百元「贊助費」便可使用車位,被指涉嫌分租政府土地兼違反租約條款。青衣鄉事委員會主席強調有關贊助收入全數用於公益項目,但承認「贊助」使用車位做法「踩界」,強調會與政府部門商討跟進方案。

位於青衣楓樹窩路的青衣鄉事委員會佔地約一千一百平方米,以一元租金的短期租約形式使用土地。記者就現場所見,鄉委會外圍置有鐵絲網及圍牆,出入口並設有閘機。大樓外的空地則劃分二十多個車位,除停泊私家車外,還有校巴及電單車。

黃先生指出,鄉委會早前於楓樹窩路一帶張貼車位招租告示,但據黃了解,鄉委會現有用地乃透過短期租約向政府租用,應不能分租,「鄉事會有出租車位,咁啲錢又用喺邊度?」

記者曾到鄉委會辦事處查詢,表明擬租用車位,女職員聞悉後煞有介事,強調車位並非「租用」而是「贊助」,並指車位使用者須成為會員,私家車位「贊助費」為一千三百元正。女職員又稱車位需求大,需輪候約兩年始能使用車位。當記者問及贊助車位詳情時,女職員則表示須確認有租用車位後才會告知細節。

就記者查詢鄉委會以「贊助」為名,是否違反租約條款一事,地政署發言人並未正面回應,僅稱未有足夠證據顯示承租人將土地出租作停車場用途,又指根據租約,有關土地租金為象徵式一元,而土地不能分租,已提醒承租人須執行規定用途。

否認曾招租 尋求合法化

「我覺得『贊助車位』的確係踩界!」接任青衣鄉事委員會主席剛滿兩年的鄧瑞華否認鄉委會曾張貼告示向外招租,但承認上述「贊助」車位乃歷任一直以來的做法,又認同有關做法確出現踩界問題。鄧瑞華指八十年代鄉委會辦公室因政府發展而搬至現址,車位則供鄉委會會員免費停泊,但因後來秩序混亂,遂改以「贊助費」以管理車位。

鄧瑞華又說,車位租金會全數撥歸公益用途,例如每年一度、筵開逾百席的百歲盆菜宴,以及譽滿全城架設大戲棚的天后誕等,然而,由於車位收入仍不足以開支委員會公益事務,需靠各委員另外撥款支持。鄧瑞華指踩界問題會主動向部門求助,尋求將「贊助」車位合法化。

記者:馮國豪

攝影:林松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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