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署擬規管南極魚貿易

【本報訊】政府建議立法規管智利鱈花鱸魚、白鱈魚和銀鱈魚等犬牙南極魚的貿易,由漁農自然護理署負責簽發及核實相關的捕撈、出口及再出口證書;並授權執法機關搜查船隻,檢取或充公無證書的付運貨品。政府指出,本港該類魚在漁業產品總消耗量所佔比例少於百分之○點五,預料有關規管對業界沒大影響。

徵詢中央 決跟隨公約

食物及衞生局聯同漁護署向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提交立法建議文件,指本港雖無漁船在《南極海洋生物資源養護公約》區域內捕魚,但中國是《公約》成員,加上犬牙南極魚的貿易量和商業活動與日俱增,本港逐漸成為主要進口地方。港府徵詢中央政府後,決定將《公約》適用範圍延伸至本港。

政府初步建議,由漁護署推行九項管制計劃,包括簽發和核實犬牙南極魚捕撈及出口或再出口證書;禁止沒有捕撈證書的犬牙南極魚進口、轉運及出口;授權執法機關搜查船隻,核實出口或再出口證書,檢取或充公沒有有效捕撈或出口證的付運貨品,以及當局拒絕涉及非法捕魚活動的漁船進入港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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