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刀集:免於說愛國愛港的自由

傳媒人捱刀,大家憤慨之餘,也爭論事件有否牽涉新聞自由。過度相信法治的法粹者凡事講證據,的確,兇徒未逮到,動機不知道,根本無啥證據,便先上綱上線,等於操弄新聞自由。過度相信民主的民粹者凡事講感覺,多年來幾個傳媒人被斬,不論有形之刀的刀手,抑或無形之手的幕後黑手,警方都無法揪出。的確,警方無力保障傳媒,等於損害新聞工作者免於恐懼的自由。

百多年前匈牙利詩人裴多菲說:「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兩千多年前孟子說:「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

魚與熊掌,看來是個取捨命題,實際帶出處境問題,是甚麼處境、甚麼情況下,迫令人們作取捨。

做傳媒,如果會慣常想起孟子的話,整天擔心取了義會否捨生,這地方的新聞有多自由可以想見。衡量特區新聞自由的寬緊,除了法律上的證據,又或傳媒人的感覺,也不妨看看特區的大環境。

傳媒人今天的處境,放在特區今天的氛圍,便可套句裴多菲的話說:「新聞誠可貴,自由價更高,若為國家故,兩者皆可拋。」

老董時代不過說「中國好,香港好」,今時今日卻連選特首都講求「愛國愛港」。

內地的法律學者更說,不獨特首要愛,官員也要愛,公務員也要愛,全體市民都要愛。好比舊時台灣,「愛台灣」是阿扁專利,誰愛誰不愛,居然可以口舌便給,只講出身、形式。

說了不等於真愛,沒說不等於不愛,當特區逐漸沒了免於說「愛國愛港」的自由,大家便知特區的新聞有多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