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吟虎嘯:煞費苦心 分解權力

在第五代反貪反腐風暴中,將推出「限制、分解」一把手權力的措施,黨政主要領導人不直接分管幹部人事工作;財務工作;工程建設項目;行政審批;物資採購。

中共地方各級「黨政主要領導」,指的是黨委書記和省長、市長、縣長等,被統稱為黨政一把手。統領黨政系統的是黨委常委會,書記就是黨委一把手,政務一把手如省長、市長、縣長是黨委副書記。各級黨委還有一名專職副書記,分管人事和黨群工作。黨委常委中有組織部部長、宣傳部部長、紀委書記、政法書記等。這些黨務系統的官員由黨書記直接領導,他們則各自分管「一攤子工作」。在黨務系統中,最重要的是「幹部人事工作」,提拔、調動、升降某一相應級別的官員都要在常委會上討論、投票通過。從組織原則和程序看,幹部人事問題通常先在組織部長、專職副書記、書記「取得共識」情況下才容易在常委會上通過。當然也有常委會經投票否決了經黨委書記等認可的人事方案。

所謂「財務工作、工程建設項目、行政審批、物資採購」等都劃歸在政務系統,由省長、市長等領導人統籌,他們有多名副手分管這些工作,其中常務副省長、副市長等分管某些最重要方面並協助省長、市長實行對政務工作全面領導。

除常務副省長、常務副市長必是黨委常委外,還會有一至兩名副省長、副市長也是黨委常委,這是為了「加強政府這一塊」在常委會中的力量,更好的推動經濟發展和地方建設,也起到對黨的一把手、政務一把手分權制衡的作用,落實「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

可見中共為了防止一把手專權,避免絕對權力、絕對腐敗,是煞費苦心的。然而遇到強勢和擅玩權術的一把手,這些限制措施往往不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