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倡引入外傭中介扣分制

【本報訊】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昨召開特別會議,討論外傭及中介公司規管制度。有團體批評當局漠視外傭權益,至今仍無嚴格規管濫收中介費的中介公司;有議員認為若有國家壓榨工人利益,港府應考慮停止輸入該國傭工。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承認,無權干預外傭輸出國的中介制度,但強調將就檢討本地中介公司的發牌條件徵詢律政司意見,包括研究規定中介公司與新來港外傭保持聯絡及不可涉及借貸事務等。對於有團體建議引入中介公司扣分制,他指願作考慮。

建議制訂《外傭法》

國際家務工網絡區域統籌(亞洲)葉沛渝在會上譴責政府,無監管無良中介公司和僱主,令外傭首次來港工作就要支付數月工資作中介費用,涉及一萬五千至二萬一千元,要求當局嚴厲監管中介公司,並取消「兩星期遣返」制度及與僱主同住規定。

香港職業介紹所印尼協會有限公司董事鄧維揚解釋,外傭須利用首半年薪金支持家鄉中介公司的培訓費用,建議當局制訂《外傭法》,打擊不受相關國家駐港領事館認可的中介公司。社民連梁國雄直言,印尼政府縱容當地中介公司濫收費用,港府應停止輸入被剝削的印傭,履行國際責任。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回應稱,已加強不同層面工作,包括在印尼報章推廣外傭權益,並屢次向印尼官員反映逐步取消中介制度等建議,但強調非本地法例能管轄,重申本地中介公司不應向外傭借貸,當局會就修例更改發牌條件徵詢律政司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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