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龔如心遺產 爭拗是否慈善信託

【本報訊】一直是龔如心八百廿億元遺產受益人的華懋慈善基金,不滿高院去年裁定基金只是遺產受託人,向上訴庭提出上訴,聆訊昨日開始。上訴庭特別關心法庭和律政司將如何監管基金運用遺產,基金的律師稱,即使基金成為遺產受益人,法庭和律政司仍可監管基金運作,甚至可罷免失職的會董。案件今續訊。

基金認為,慈善信託的財產只可用作慈善目的,○二年遺囑的條款夾雜慈善和非慈善目的,除要基金運用遺產成立類似諾貝爾獎的獎項和行善外,亦包括供養和照顧王德輝家人和華懋員工等非慈善目的,遺產因此不應是慈善信託。

律政司則指,龔如心遺產八百廿億元,華懋集團於一一年的收入有近廿五億元,執行遺囑非慈善目的所需的款項相比整筆遺產只是九牛一毛,故遺產仍是慈善信託。

華懋基金:會董失職可罷免

代表基金的英國御用大律師Frank Hinks表示,遺囑的要求只是龔如心的意願,她是要將遺產送給基金,並以慈善公司方式執行其意願,而慈善公司會董比一般公司董事有更大責任,會董若未能執行其意願,則要好好解釋,否則會被罷免。基金承諾不會更改其慈善目的,也不可隨意運用遺產,若律政司覺得會董失職,則可向法庭提出申請,法庭可透過命令方式監管基金。

案件編號:CACV 4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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