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民航處昨宣布下調三月份的航空客運燃油附加費水平,短途航班最高收費為二百十一元;長途航班最高收費則為八百七十五元,跌幅各為百分之六,有關附加費以發出機票日期為準。
另外,旅遊業議會早前接獲本地消費者投訴,指外遊時訂購同一時段、航班及同一機場,但不同旅行社收取海外機場稅差額達四成,質疑旅行社濫收稅項。
議會轄下出外旅遊委員會已就該個案開會商討,總幹事董耀中指由於該筆稅項受匯率浮動影響,現行指引允許旅行社收取每名旅客不多於三十元服務費,故難以倣效港府每月公布燃油附加費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