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處理禽流感手法惹爭議。本地兩大品牌嘉美雞及粵皇雞的承包商不滿不獲納入賠償範圍,擬向政府提出法律訴訟,入稟控告當局政策失誤令他們蒙受損失,本周五將向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發律師信。他們不滿前局長周一嶽○八年提出收牌計劃時,聲稱五年內推出中央屠宰卻無兌現,是「大老千」,不排除就當年活雞收牌制度提出司法覆核。
粵皇雞(品牌)國際有限公司董事鄭展強昨批評,高永文聲言分流中港雞的選址場地至少一年才能落實,期間將容許恢復內地活雞供港,做法舉棋不定及原地踏步,本地雞農業界極度憤慨,決定控告政府,先於本周五去信食衞局,要求確立承包商為本地活雞產業其中一環的地位,提出民事索償;若兩周內沒有滿意答覆,將向申訴專員投訴,或入稟法庭控告政府行政失當;最後是就活雞收牌政策不當,尋求司法覆核。
他未有透露賠償金額,指集團旗下有五個農場,加上外圍兩個場。復市後,超齡雞平均每隻成本七十五元,但部分以低至二十元一隻的價錢售予食肆餚湯。此外,其經營的種場孵出二萬五千隻雞苗亦未能送往農場飼養而殺掉。
食衞局回覆,小心評估不同組別的活家禽業界受禁雞令的影響後,認為雞苗經營者只因停市而延遲部分生意,待雞場正常運作時便可恢復原有訂單,故認為沒充分理據向雞苗供應商或運輸商發放特惠津貼。政府已發放每隻雞三十元予雞農,故不會再向轉賣活雞的其他商業活動提供特惠津貼。該局收到業界律師信後,會考慮信件內容並作回應。
立法會議員馮檢基批評,政府政策落後,承包商是新出現的界別,向農場提供雞苗,養成大雞後再定額回購批銷,提供一條龍服務,同樣因禁雞令蒙受損失,理應獲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