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易搶火 專家倡熄滅才飲用

【本報訊】蒲友飲「火燄」雞尾酒要小心。香港調酒學校項目總監錢雋永指,今次屬罕見意外,本港酒吧所提供的雞尾酒,只有一、兩款屬「火燄酒」,最常見的是「火燄林寶堅尼」及「B-52」,前者調酒師會將酒杯疊高,倒出烈酒後再點火,形成一條火柱,客人飲用時會在杯邊插入一支長長的粗身飲管吸啜下面的酒。而「B-52」通常會用兩安士的小酒杯盛載,客人可連火帶酒「一啖飲晒」,但因酒精被燒過後會揮發得更厲害,非常灼喉,故酒吧一般會建議客人等待火熄滅後才飲用。

錢表示,只有富經驗的調酒師才能調校火燄酒,因調校過程時需注意不同細節,例如點火時不能太近,且身體需避免沾有高濃度酒精,以防發生搶火,而試酒時也只會輕輕用吸管擠出小量酒後放入口中。

疑傷者臉沾酒精「惹火」

錢續指,不排除當時適逢假日,有人與酒客玩得樂極忘形,令面部不慎沾有高濃度的酒精,當調酒後再試飲時,面上酒精隨即搶火。

據Wien Private Club調酒師Ming提醒客人飲用時要特別小心,避免碰到燃燒中的酒杯,特別是女士要注意頭髮不應太接近。

雖然有蒲友指「連火帶酒」飲下,甚至用手指掂火不痛,但香港大學化學系副教授馮應昇強調:「任何火都係高溫,都會灼傷人嘅皮膚!」他指用來加熱和裝飾食物的火燄一般以酒精為燃料,雖然其溫度較炭和煤氣等燃料的低,但已高達二百至三百度,絕對會灼傷人的皮膚,提醒食客一定要弄熄火才可品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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