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台解僱李慧玲事件的政治性是肯定的,但若單從李慧玲本人或她的同道者所說,將之看作是梁振英政府打壓新聞自由的例證則過於偏頗和對社會誤導。
梁振英政府是否直接介入其中,沒有證據不能隨便指證;隨便指證,如一犬吠形,百犬吠聲是李慧玲一類評論員的慣常作風。不需求證,只是指證,實際上反映他們新聞專業水平的低下。香港不少媒體與媒體人都是這樣,開始時或許為了爭出位,結果習非成是,將之當作新聞報道或評論的正當方法。
商台續牌,商業機構自然會揣摩政府意向或發牌部門的意向,為求保險,把不可靠的風險因素提早消除,這應是商業機構的正常做法,在美國一類的民主國家亦一樣,不能將之歸罪於政府或發牌機構,責任在企業本身;李慧玲等要追究的應是商台,不是政府。殖民地政府時代反中,傳媒一樣揣摩政府意向,排斥親中人士。政治取向不同,性質與做法一樣。即使近年的一些媒體,親中人士被主編及媒體管理層排斥,亦有專欄被抽掉的例子。李慧玲及其同道人不會聲援反對,顯然他們關心的不是新聞自由,而是他們的政治取向。
香港不同的媒體,都有明顯的政治取向。從新聞自由和公平角度看,過度的政治取向會對社會製造偏頗的傾向,不利社會融和與發展。李慧玲與他的同道人,從來沒關注這方面的問題,去質疑一些媒體和媒體人的偏頗言論。他們的公平、新聞自由只是某些政治取向的要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