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軍涉違諾接觸 沈星告藐視法庭

【本報訊】鳳凰衛視女主播沈星,入稟高院,控告曾於半年前硬闖其九龍塘翡翠閣住所的內地商人李軍藐視法庭。入稟狀指,李於五個月前曾向高院承諾暫時不會接觸和聯絡她,但李其後卻先後打出二十次電話和發出九次手機短訊給她,由於李已違背對法庭的承諾,她因此要求高院判處李入獄和罰款。

原告沈星於去年曾興訟要求禁制被告李軍滋擾她,高院一度向李頒發臨時禁制令。李其後透過大律師向法庭承諾暫時不會與沈接觸和聯絡,法官遂於去年九月十三日解除臨時禁制令,並以命令方式把李的承諾記錄在案。李當時承諾暫時不會進入沈在香港、北京和深圳三地多個住所和工作地點的三十米範圍,及暫時不會以電話、傳真、電郵等方式直接或間接接觸沈星,直至法庭就該案有判決或有新命令為止。

致電20次 發短訊9次

入稟狀透露,李於去年十二月十四日至今年一月二十五日期間,先後二十次打電話到沈的手機,又向沈發出九次手機短訊,當中部分電話更加是在凌晨四至清晨六時打出的。沈認為李已違反承諾,於上月透過誓章將事件告知法庭。

案件編號:HCMP 362/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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