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長幫手查案 疑匆忙未鎖車

【本報訊】警車執勤期間通常會有車長留守,「人去車空」被偷竊財物事件,十分罕見,有資深警員稱,在一般情況下,警方接到報案後,會派出至少兩至三名警員趕至現場調查,如人手足夠下,負責駕駛警車的車長會留在車上候命,負責看管警車及車上財物,但如欠缺人手,車長亦須一同落車到現場協助調查。落車後,車長及警長均有責任確保警車車窗關上及車門上鎖,萬一有人疏忽而導致警車失蹤或失竊,負責的車長及警長均須面對紀律處分,最嚴重可被革職。

另外,根據警務人員守則,警員在執勤時應穿上整齊的警察制服,包括戴上警帽,但守則對此並無硬性規定,警員可按工作環境、性質及行動需要,決定是否需要佩戴,例如警員在追捕賊人時,或當警帽阻礙視線時,便可除下警帽,以便執行任務。

行車記錄簿不涉私隱

此外,每輛警車亦放有一個跟車的公事包,裏面放有一本警車行車記錄簿、空白口供紙及文具等,有關文件均不涉及機密和私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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