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學者:公民提名違法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早前撰文否定公民提名及政黨提名,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王磊昨出席政改論壇時坦言,特首提名的主體是提名委員會,沒有其他選擇,公民提名及政黨提名不在法律之內,若落實等於修改《基本法》,又指《基本法》屬於公共法,「法律沒有規定的不能做」。他認為,「佔領中環」是違法,直言不能違反公共秩序,強調公民抗命並非違法理由。

指港人混淆普選直選

王磊昨日出席國家行政學院香港同學會政改論壇時指出,香港人對「普選」及「直選」有所混淆,普選涵意是享有投票權的主體,沒有性別、種族等不合理限制,是橫向擴大;直選則是相對間選而言,選民投票時,中間沒有關卡,兩者並不相同,認為特首選舉是兩者兼備。

不過,他對於真普選聯盟的「三軌方案」,表明其中的公民提名及政黨提名不合法,因為「提名主體已經明確,肯定是提委會」,沒有其他選擇,公民或政黨提名不在法律規定之列,是另起爐灶,等於修改《基本法》,而「公民推薦」亦沒有法律效力。

王磊又將公民提名比喻為法律概念上的「公投」,外國領導人選舉是禁止的。至於有說「《基本法》沒有指明的可以做」,王磊表明《基本法》屬於公共法,「法律沒有規定的不能做」。

他又認為,提委會可透過「機構提名」體現集體意志,《基本法》四十五條提及的「民主程序」可理解為「少數服從多數」,但未表明是否代表準候選人需獲委員支持的比例,「可能要過半,可能要過三分之二」。

公民抗命非違法理由

對於「愛國愛港」,王磊稱,中國憲法規定公民要維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而憲法總體上在香港有效,《基本法》亦列明特區主要官員要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當中「中國」是包括在內,故此特首愛國是理所當然,一般公民愛國也是義不容辭。至於提委會如何體現愛國愛港,他稱選民會理性判斷。對於佔中,他認為是違法,猶如「佔領華爾街」被清場,直言不能違反公共秩序。

泛民主派議員湯家驊反駁,無論普選或直選也不能有篩選,而港人與中央的矛盾在於提委會的提名程序不民主,故此若解決不了提名問題,便難以達致真普選。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