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兒科男醫診症涉胸襲病婦

在旺角開設診所的兒科男醫生羅榮兒,被指去年初趁女護士往配藥的兩、三分鐘期間,於診症室內涉嫌伸手入已婚女病人的胸圍內,按摸乳房及搣乳頭非禮;女事主先由任區議員的女友人代寫信到醫務委員會投訴,三個多月後再報警。羅被捕後被控以一項非禮罪,案件昨於觀塘法院開審。有與羅共事十多年的女護士以控方證人身份,力挺他是正人君子、且會對經濟有困難的病人贈醫施藥,認為羅被指控非禮屬匪夷所思。案件下周一續審。

五十五歲被告羅榮兒,八七年開始在港行醫,九八年考獲兒科專業資格,獲准保釋的他昨離庭時大方面對傳媒。卅五歲女事主X則獲控方安排在屏風後作供,出入皆用特別通道,法庭更罕有地在她作供時圍封一半旁聽席,以免她容貌曝光;控方代表在庭外表示,律政司是因應個別案件主動作出上述安排,又指並非X要求。

X供稱,○八年搬到旺角居住後,首次到被告在旺角中心的診所求診,她初時不為意被告是兒科,後因「睇開咗都幾好」而繼續光顧,至去年一月卅日下午事發時,X因咳出血,第七次在上址光顧。被告安排她照X光、又首次伸手入她衣內聽心肺聲,X直言當時感詫異,但心想「好彩有護士喺度」,惟當護士離開往配藥時,被告突將右手從下伸入她的樽領毛衣內,再揭開胸圍按了她左乳一下問:「痛唔痛?」,及後被告更「U字形打圈咁摸」其左乳兼用手指搣其左乳頭一下。

求助區議員報警

X稱因太驚及「唔知點算」,取藥及付款便匆匆離去,當晚她告知任(北區)區議員的女友人林麗芳,林因X「無勇氣報警」,在二月五日替她致函醫委會投訴,會方回覆時提議報警,X最終在五月中報案。林昨日作供時,指投訴信內容提及X以後不敢獨自求醫,強調「X當時精神狀況確係咁」,否認辯方認為內容屬誇張失實。

而九○年代已在播道醫院與被告共事、○二年被告開診所便獲聘為助護的何玉芬雖是控方證人,但她指被告每次替病人檢查均要求護士在場,護士亦可自出自入診症室;何又指配藥房的門事發時只虛掩,她入內配藥期間無聽到任何對話,回到診症室至X付款離開時亦未見X有異樣,X更預約覆診。

辯方盤問何時,何大讚被告是正人君子,「從來唔講鹹濕嘢」,更不時贈醫施藥。何在案件去年十一月提訊後,應被告要求一直停職留薪至今。

案件編號:KTCC 690/2013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