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亞洲電視曾多次利用《ATV焦點》等時事或個人意見節目,表達反對增發免費電視牌照,以及該台對其他時事及政治事件的立場,惹來大量市民投訴,引發通訊事務管理局就規管「社論形式節目」展開公眾諮詢。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有關問題,多名議員批評此舉等同將該等節目合理化,助長電視台及電台「公器私用」,但亦有議員認為難以限制意見內容,加以規管是「沒有辦法中的辦法」。
通訊局建議,若持牌機構就本港政策或公眾關注的議題表達意見,該等節目便是「社論形式節目」,會被視為其中一種個人意見節目,需於開始時向觀眾表明節目性質,以及在合理時間內讓被批評者作出回應。
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批評,電視台或電台利用大氣電波針對某人或某政黨,有公器私用之嫌,質疑通訊局建議等同合理化該等行為。另一議員葛珮帆質疑,若電視台於節目播出後翌日才給予機會回應,是否合乎守則。委員會主席黃毓民直指修例是為亞視「度身訂造」,但認同意見內容不能規範,只能規範發表意見的形式,是「沒有辦法中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