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金:旅霸需索 切勿屈服

豪華郵輪未能按原定航程在越南下龍灣泊岸,讓旅客登岸觀光。部分旅客不滿,郵輪回港後拒絕離船,要求賠償。船公司及旅行社解釋,郵輪未能泊岸乃因航道有沉船,海港暫時封閉所致,之後曾嘗試安排其他辦法讓旅客登岸觀光但未能成功。

沉船意外乃船公司及旅行社皆無法控制的突發事故,性質如旅客扺達目的地後,突然發生天災一樣。旅客唯一可做的,就是改變行程,或在酒店暫避直至天災過後才繼續行程。如行程由旅行社安排,旅行社責任就是確保旅客在天災期間安全,而非勉強按原定行程觀光或事後賠償旅客未能完成行程的損失。

同理,今次郵輪未能靠岸,旅行社的首要責任是確保未能按行程到岸上觀光的旅客安全,繼續留在船上,已是履行照顧旅客安全的責任。第二項責任就是退回旅客預繳、但用不着的下龍灣登岸觀光費用,據報,旅行社早已答應退回該四小時行程的預繳。

由於三個登岸觀光點的其中一個未能完成,有旅客要求旅行社賠償團費三分之一,我認為是近乎「旅霸」的不合理要求。理由很簡單,他們參加的是郵輪旅遊,難道在郵輪上六日五夜食宿康樂,可以全不計算在團費之內嗎?他們難道沒有在郵輪上吃喝、唱K、搓麻雀嗎?難道全程除三個岸上觀光項目,其他一切都一文不值?事實上郵輪旅遊的賣點,就是享受海上旅程風光及船上各項娛樂,靠岸觀光僅屬錦上添花而已。若船公司及旅行社已履行基本責任,清楚解釋事件始末後,額外可做的,也許只是一點象徵式補償,但絕非對不合理需索屈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