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百年老字號同珍醬油的第三代掌舵人王賜豪,於父親王仲銘在一○年去世後成為亡父的遺產管理人,惟他姪兒王大為去年入稟高院,要求撤銷叔父王賜豪的遺產管理人職務。因王賜豪一直未有回覆是否反對此要求,王大為早前要求法庭頒發最後通牒,聆案官昨於高院下令,要王賜豪在三月六日前呈交反對理據,以便案件在四月十六日能如期開審。
原告王大為,過去曾擔任同珍集團董事總經理;被告王賜豪,現任同珍集團總裁。原告律師昨向法庭表示,自原告去年九月入稟後,被告曾以書面表示,會在今年一月底前呈交反對理據,但最終被告沒有做到,原告因此尋求法庭頒令。被告的律師則指,被告至最近才指示律師處理此事,希望聆案官給寬限期讓被告準備答覆,法庭最終要被告在二月六日前呈交抗辯,之後原告再有廿八天準備回覆。
案件編號: HCMP 2391/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