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病漢捅傷鄰居 候報告判刑

【本報訊】聲稱患有強迫症的中年無業漢不滿樓下住戶投訴其單位漏水,與管理員到樓下單位視察時,突然取出摺刀連捅男戶主多刀,令對方胸部、腹部等七處地方被剌傷,右胸事後更留下一條長逾十厘米疤痕。無業漢昨在區院承認有意圖傷人罪,法官先為被告索取精神科報告,把案件押後至二月廿七日判刑,期間被告繼續還押看管。

投訴住所漏水起爭執

辯方求情指被告王錦勛(五十三歲)患有強迫症廿多年,常懷疑鄰居或路人會傷害他,案發時因此帶備摺刀。此外,被告的父母等親人近年相繼去世,被告多番出入醫院、殯儀館和墳場,令他更感焦慮。惟法官質疑當時沒有人襲擊被告,並不構成他犯案的原因。

案情指去年九月,居於鴨脷洲漁安苑銀安閣的事主譚志楊(五十五歲)和妻子,先後向管理處投訴樓上單位漏水。被告得知後異常激動,堅持要到事主單位視察,他與管理員遂於同月十四日早上十一時許到事主單位。當被告與事主在廚房查看漏水情況時,被告突然用摺刀襲擊事主,隨即逃離現場,事件驚動鄰居報警。事主送院治療,發現其鎖骨下方、肋骨和肚多個位置被剌傷,留醫九天後出院。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承認行兇。

案件編號:DCCC1098/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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