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林健鋒危駕案 下月裁決

【本報訊】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兼全國政協委員林健鋒,去年七月一日駕車往舊機場跑道會合林建岳欣賞「香港巨蛋音樂節」時,涉嫌逆線行車兼衝紅燈,轉彎時更險與其他車輛相撞,事後被票控危險駕駛罪。控辯雙方昨繼續在觀塘法院進行結案陳詞,辯方認為法庭在裁決時應考慮被告無意圖危駕,最多只是不小心駕駛,惟控方引述上訴庭案例反駁指即使無意圖仍可構成危駕,裁判官現將案押後至下月廿一日裁決。

六十一歲被告林健鋒,被控去年七月一日於九龍灣宏照道和祥業街交界,危駕一輛平治私家車。裁判官早前批准林只須在案件裁決日才到庭,故他昨日只由律師作代表,並無親身到庭。

逆線行車 控辯爭拗

辯方昨陳詞指,被告當日首次駛入涉案路段,加上正值三號風球下雨,地面濕滑,現場又改道,被告只是在途中跟從了一名疑似交通警員的指示,才駛錯入對頭線,認為法庭裁決時應考慮上述因素。惟控方回應指上訴庭案例已清楚說明,法庭毋須考慮被告的意圖,「唔使理被告係刻意抑或不小心,腦入面諗咩唔重要」,只須從其客觀行為便可證明他危險駕駛,事實上被告當時確曾有逆線行車及衝紅燈,更險與其他車輛相撞。

案件編號:KTS 15196/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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