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無業漢在○二年因詐騙女友家人的金錢被定罪,判罰社會服務令,事後更與女友分手,但兩人去年重遇時復合,期間他疑翻舊帳,歸咎女友令他當年被定罪,並涉嫌多次虐打她洩憤,包括脫去她衣衫逼浸冰水,以及用膠袋和水桶笠頭等,另又涉勒索她四萬元,因而再惹官非。三十四歲被告鍾振邦被控傷人及勒索兩罪,案件昨在荃灣法院再提堂,辯方替被告申請保釋指事主無即時報警,又曾向被告透露自己有自殘傾向,重申兩人當時只是玩「情趣遊戲」,但裁判官鑑於案情嚴重,繼續將被告收押至三月六日再訊。
被告被控在去年九至十二月間多次惡意傷害年約卅多歲的姓鄧女事主;另被控在去年十一月三日於佐敦鴻運大廈某賓館內,以恫嚇方式不當地要求鄧交出四萬元,他暫毋須答辯。
案件編號:TWCC 352/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