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12嘗禁果 女13偷糖果

世風日下,男女童偷嘗禁果!一名十三歲女童,昨凌晨與家人失去聯絡,其家人致電報警,警方經調查後,掩至葵涌女童的十二歲男友住所,發現男女童共處一室,有人更直認與女童為小情侶,亦曾發生性行為,警方大為緊張,將女童送院檢驗。警方並揭發他們前晚曾在超市偷糖果,以涉嫌盜竊拘捕兩人,男童另涉與十六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被帶署調查。

離家失聯絡女童母報警

受害女童與母親(四十歲)及家人同住,前日她離家後,一直未有返家,家人致電給她亦無回應,其母恐女兒有意外,在昨日凌晨二時許,致電報警求助,警方展開調查,相信女童在男友葵涌邨家中,前往調查時,發現女童與男友在單位內,她並無受傷,惟兩人神情有異,警員覺可疑,將兩人分開查問。

有人在警員盤查時,表示與女童為情侶關係,並直認不諱曾在家中與女友發生性行為。

警方立刻召救護車到場,將女童送院檢驗。並揭發兩男女童在前日晚上十時許,在邨內一間連鎖超市內,盜竊多盒糖果分享。警方經調查後,以涉嫌盜竊拘捕兩人,男童另涉嫌與女童非法性交被捕,由警員帶署調查。

香港性教育會會長黎定基表示,本港學校現時仍是以滲透方法進行性教育,例如將「性」融入道德倫理的課題,始終無一套完整系統處理性教育,「好多教材仲係停留喺生理解釋方面,例如認識器官嘅變化,但係依家網上呢方面嘅知識其實好多,反而缺乏教導青春期男女對性嘅態度同埋概念!」

性教育應盡早規範化

黎續稱,兒童踏入青春期,對「性」充滿好奇及憧憬,但心智成熟程度不足,容易對「性」產生衝動,「呢樣嘢其實本身唔係壞事嚟o架,遲早會經歷,不過教師、家長有無及早預防,同佢哋講過性行為之後嘅責任、對他人嘅侵害性呢?」黎認為性教育應盡早規範化,並且重點「着墨」青少年對性關係的概念及態度。

北區區議員兼社工陳勇認為,踏入青春期的男女,會尋求同儕(Peer Group)之間的認同,或因此被朋輩影響,在不情願下進行性行為「以性換愛」。陳勇強調,家長絕不可以「權威」式方法教導子女性知識,反而要以「朋友」模式與子女相處,同埋要認識子女嘅朋友,首要做到互相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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