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之星」也出事 機電署失威

【本報訊】去年三月北角英皇道昌明洋樓升降機斷纜,導致七人受傷送院,引起公眾關注升降機安全問題,機電工程署上周三首次採用「星級制」新形式公布註冊升降機及自動梯承辦商去年表現,涉事海灣花園升降機的承辦商「品豐機電工程有限公司」去年獲「安全之星」評級,即年內無任何被起訴紀錄及已上報機件故障紀錄,其服務更獲「五星級」滿分。

無懲罰機制 辯稱予鼓勵

機電署去年接獲承辦商呈報的升降機機件故障意外共五宗,三宗涉及承辦商其士(香港)有限公司,而信科工程有限公司及迅達升降機(香港)有限公司各佔一宗。

機電署於昌明洋樓升降機事故後,政府成立新的升降機及自動梯安全諮詢委員會,職能包括檢討承辦商表現評級機制,而委員會通過新修訂的「星級」機制,將安全及服務質素評級分開顯示,承辦商最多可獲一粒「安全之星」及最多五粒「質素之星」。

對於新修訂沒加入懲罰機制被指「無牙老虎」,機電署當時稱,已有條例規管承辦商,最高 刑罰是吊銷承辦商牌照和交法庭審訊,認為應以「鼓勵」形式推動業界改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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