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徒爭業權 王林勝一仗

遭內地官方媒體指控是斂財騙子的江西「氣功大師」王林,五個月前入稟香港高院控告他前弟子鄒勇,指鄒只是以信託方式代王持有北角城巿花園一個約值一千萬元的物業。高院早前在鄒的缺席下,頒令鄒要把單位轉名給王林。鄒其後打算就案件提出抗辯,昨日更要求高院下令王先把單位重新轉回鄒的名下,法官即時否決其申請,而此宗物業業權糾紛案件,稍後會排期審理。

原告王林,被告鄒勇,二人昨無親身到庭,均由律師代表。被告律師陳詞指,鄒是透過涉案物業作為投資移民香港的條件,若在訴訟期間不把該物業轉回鄒的名下,鄒可能無法滿足投資七年的條件,這將對鄒取得香港永久居留權構成損害。法官卻指出,只要鄒能夠勝訴,訴訟的時間會重新計算入投資期。

原告律師則指,王承諾在訴訟期間不會把該物業出售或轉名,也不會用來抵押借錢。該物業目前未有出租,但鄒可透過律師在訴訟期間出租,而租金收益可由鄒的律師暫管。

曾與貪曾合照

法官對此表示,由於王已承諾不會出售該物業,律師也可承諾代收租金,法庭在衡量過風險和方便後,決定毋須要王林把物業轉回鄒的名下。法官又指示與訟雙方在五十六日內交換抗辯書,案件之後會排期開審。

據資料指,王林曾是內地著名的「氣功大師」,聲稱有特異功能,絕技有「隔空取蛇」、「斷蛇復生」、「空杯來酒」。網絡上曾瘋傳他與前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及「貪曾」曾蔭權爵士的合照。內地於去年出現「王林事件」,中央電視台斥王林是斂財騙子,《人民日報》則指王林是官員的「精神鴉片」。

單位價值千萬

據悉,涉案物業位於北角城市花園,價值約一千萬元,王聲稱是由他購買,但為幫助鄒透過投資移民計劃取得香港永久居留權,故才以鄒的名字作為註冊業主。王於去年八月入稟高院,聲稱自己才是該物業的實益擁有人,要求鄒歸還物業。高院於兩個月開庭聆訊,在鄒的缺席下,接納王提出的證據,下令鄒需在十四日內把物業轉名給王,否則交由律師代辦。

案件編號:HCMP 1936 /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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