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標準工時委員會昨展開首輪諮詢,與兩個商會及一個工會的代表會面,為三十多場諮詢掀開序幕。委員會主席梁智鴻會後稱,很多出席者對標準工時的概念和運作有混淆,以為標工即是最高工時,為員工工作時數設上限;他又指勞資雙方對標工雖有不同意見,但共識是希望在標工時數及工種保持彈性。
標工委員會數名委員,昨晨分別與香港工業總會、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和港九工團聯會總會共約廿名代表見面。工總及廠商會代表不贊成就標準工時立法,有代表混淆了標準工時及最高工時的概念,不清楚標準工時的運作和設立目的,標工的目標是與薪酬、休息安排或製訂工作生活平衡政策有關;他們又誤以為標準工時的研究是訂立最高工時,限制僱員工作時數,及後委員會澄清標準工時,是指超出標工以外的工時需作超時補薪。商會代表同意超時補水,但認為可訂立僱傭合約等方式處理,不必立法。工團則支持立法,保障長時間工作僱員。